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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无人机“黑飞”被拘留!警方提醒!
发布时间:2026-01-23

前期

北京警方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宣讲

结合无人机“黑飞”典型案例

普及相关法规政策

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

北京市行政区全域

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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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2025年12月1日零时

北京市行政区全域

划设北京市无人机电子围栏

另需要注意的是

自2026年1月1日起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已正式施行

违规“黑飞”将可能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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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又有人明知政策却心存侥幸

最终因“黑飞”被警方依法查处!

以下这两起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1:

1月6日,房山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汽修店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成功将涉嫌“黑飞”人员张某某查获。

面对民警询问,张某某坦言其知晓管制政策,但仍心存侥幸,承认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的违法行为。经工作,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2:


1月13日,怀柔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村庄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成功将涉嫌“黑飞”人员孙某某查获。

面对民警询问,孙某某坦言其收到过相关宣传提示,也知晓管制政策,但仍心存侥幸,承认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的违法行为。经工作,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孙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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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再次提示大家,此通告系长期性规定,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飞行活动的就是“黑飞”

无人机使用者都需要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简称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先行注册并查询适飞空域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黑飞”

广大市民群众、各影视宣传公司及航拍爱好者计划使用无人机拍摄前,务必提前向空管部门进行报备,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黑飞”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巡逻防控和宣传引导,警民携手共同守护首都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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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法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中国警察网、平安北京)


上一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全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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