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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人机新规定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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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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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 761 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对于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下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实名注册--登录好进入首页——点击右上角登记管理——实名登记——注册品牌无人机——验证所有人信息——手机扫码刷脸验证——选择生产商名称——选择型号等相关信息(序列号需手动输入)——根据要求上传照片——完成注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真高 120 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的,需提前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飞行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飞行。2.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3.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4.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5.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7.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二)针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条例》专门划设了适飞空域。真高 120 米以下(管制空域除外)为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组织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如存在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中继飞行、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除外)、飞越集会人群上空、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分布式操作或者集群等 5 种情形的,也应当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中国民航局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 1 日 12 时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综合管理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右上角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般飞行活动。四、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需先取得执照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以下简称操控员)执照:2.接受安全操控培训,并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考核合格;3.无可能影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行为的疾病病史,无吸毒行为记录;4.近 5 年内无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书。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未成年人违规飞行将处以罚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符合取得操控员执照的条件)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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