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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5月29日起,民用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飞行最高罚两万元
发布时间:2025-05-28

2025年5月29日起,《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5月26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发布重要提醒: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若未进行实名登记擅自开展飞行活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2万元以下罚款。这一举措旨在规范无人机使用秩序,保障空域安全与公众权益。


《办法》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从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论机型大小、重量多少,所有者均需在飞行前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个人登记要求:需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无人机的信息(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和使用用途等。法人登记要求:需要登记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无人机信息和使用用途等。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强调,实名登记是规范民用无人机管理的基础环节,有助于追溯飞行主体责任,防范黑飞、扰航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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